幼儿园教具管理制度

    一、教师使用教具应提前半天或一天向教具室借用。注册工作(姓名、偿还时间、教具名、数量),不填写借用注册表的,不得擅自使用教具。

    二、电气化教具当天偿还,如需偿还,借款人负责偿还,在借款人栏中签署自己的名字。

    三、美术教具清算后可以借出,使用后清洗返还。儿童打击乐器按数量偿还。录音机、手风琴、电子琴、录像机等贵重教具,一般不借,需要借,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。

    四、使用者因不负责任而损坏,应追究责任。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和适当处理。

    五、教具分类保管,号码登记,新增教具应立即通知教师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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